摘要

  • 近日Facebook流傳圖片指「now成人台節目被投訴色情 通訊局裁定成立」,經查證,圖片來自2017年12月《明報》一篇報導。
  • 翻查報導內容及通訊局記錄,有關投訴涉及節目中的強姦情節,而非僅投訴「成人台有成人/色情內容」。
  • 通訊局裁決投訴成立,理由為內容違反《電視節目守則》關於性及暴力的規定。
  • 近日流傳的帖文有不少只附上圖片,未有提供連結或報導內容,帖文缺乏完整脈絡,容易引起誤解

背景

2022年7月13日晚上9時30分,Facebook群組「香港抗疫關注組|排隊檢測情報交流|香港人求救互助區??」出現一張圖片,圖中標題為「now成人台節目被投訴色情 通訊局裁定成立」,右下方有《明報》水印。截至7月14日下午4時半,此帖文已有1,434個表情反應、261個留言及169次分享。[1]

而在7月14日凌晨起,陸續有Facebook帖文貼出類似圖片,獲得大量回應。例如Facebook專頁「香港地」貼出同一圖片,並配上一句「我想投訴臭豆腐太臭」,帖文有逾5,800個表情反應、550個留言及310次分享。[2]

另外亦有專頁貼出《明報》流動版網頁截圖[3],顯示報導標題〈now成人台節目被投訴色情暴力 通訊局發嚴重警告〉及日期(2017/12/28),但未有附上內文或報導連結,例如Facebook專頁「Luke Sir 曾智華」及用戶「葉一知」等。[4,5]

不少帖文均質疑投訴「成人台有成人內容」無理,例如曾智華反問「成人台唔播『成人嘢』,播乜?」(見圖3);或以比喻諷刺此決定,例如葉一知表示「想投訴兒童台太幼稚」(見圖4)、專頁「香港地」帖文指「我想投訴臭豆腐太臭」(見圖2)。

查證

搜尋圖片中的字句,可找到《明報》2017年12月28日的報導,並確認網絡流傳的圖片來自《明報》,惟事件並非於近日發生

根據報導,《now寬頻電視》「成人極品台」播放的電視節目《瀛事滾女科:強迫學生白書》受到投訴,通訊事務管理局(下稱通訊局)審議後認為投訴成立,決定向《now寬頻電視》發出嚴重警告,而《now寬頻電視》則表示對節目引起觀眾不安「深感抱歉」,會確保內容符合節目守則。[6]

在Google搜尋「瀛事滾女科:強迫學生白書」可找到2017年12月28日的通訊局新聞公報,內文提及這宗投訴個案,並附上個案詳情的PDF文件連結。[7,8]

Factcheck Lab未能找到涉事節目影片,無法查核裁決對影片描述是否屬實,本篇查核報告主要處理投訴具體內容及通訊局裁定投訴成立的理由。

另外,投訴內容、裁決以及有關條例是否合理屬意見範疇,不在Factcheck Lab的查核範圍

投訴涉及強姦情節,裁決指違反規定

根據通訊局的記錄,一名公眾人士投訴該集《瀛事滾女科》「播放真實強姦片段,內容過分暴力、令人不安及色情,並會引人模仿,應被禁止播放」。通訊局則表示雖然有關節目在成人頻道播放,而且屬預設上鎖的收費電視服務,「節目內容所受的規管較為寬鬆」,但機構仍須遵守《電視通用業務守則—節目標準》 (下稱《電視節目守則》)相關條文。[9]

通訊局未有提及有關節目規管較為寬鬆根據。Factcheck Lab翻查《電視節目守則》,第5章第10段及第6章第13段提及,在有足夠措施防止兒童觀看的前提下,收費電視服務中「只限成人觀看的節目或頻道」尺度可較免費電視服務寬鬆,但仍有一定限制,包括不可播出「極度色情的材料或令人反感的變態性行為」,以及描繪暴力行為不可以持續過長,也不可以描繪得過分細緻。[10]

換言之,該公眾人士並非單純投訴節目含有色情或成人內容,而成人節目中的內容仍然受到《電視節目守則》限制。

通訊局的審議結論中提到,雖然現時沒有條文禁止電視節目描繪強姦,但《電視節目守則》載有關於「描繪未得當事人同意而進行的性行為」的條文,當中的限制包括︰

  • 必須盡量把描繪這類犯罪行為的細節減至最少;
  • 不應把未得當事人同意的性關係描繪為可取的行為;及
  • 必須將強姦情節描繪為暴力行為而非性行為。[11]

而通訊局主要認為該節目的強姦情節違反多項規定,包括︰

  1. 整個節目重複和詳細地描繪未得當事人同意而進行的性行為;
  2. 刻劃施暴者從性侵犯女角中得到極大的快感;
  3. 當中描繪暴力的真實及有力程度超出劇情所需;
  4. 對暴力行為的描繪亦屬過長及過分詳細;以及
  5. 以露骨或任意誇張手法描繪性暴力。

通訊局認為,第1、2點違反《電視節目守則》第5章第6段的規定;第3、4點違反《電視節目守則》第6章第10及11段的規定;最後一點亦違反《電視節目守則》第5章第2段的規定。[12]

另外,通訊局認為,雖然節目中性行為情節有使用電腦的遮蓋效果,但「在中距離至特寫鏡頭所呈現的男女性器官仍清晰可見」,加上節目中對性行為的描繪「屬於淫褻及極度色情的內容」(但未有提及理由),因此違反了《電視節目守則》第3章第17段及第5章第8段的規定。[13]

至於「播放真實強姦片段」及「會引人模仿」兩個指控,通訊局僅指《電視節目守則》沒有條文規管有關事宜,沒有裁定有關內容是否真實片段,只提到節目「描繪暴力的真實及有力程度超出劇情所需」(見上文第3點)。[14]

翻查《明報》報導,雖然標題及圖片未有提及投訴涉及強姦或性暴力情節,但內文準確指出投訴內容以及通訊局認為該節目違反守則的理由。[15]當時《明報》的Facebook專頁「明報即時新聞」帖文提到「被投訴節目內容涉及強姦」並附上報導連結。[16]

相比之下,近日流傳的Facebook帖文僅貼出圖片,未有報導內文或連結供讀者查閱,容易引起誤解。

結論

Facebook流傳圖片指「now成人台節目被投訴色情 通訊局裁定成立」,圖片來自《明報》2017年12月的報導。有部分帖文未有顯示報導發表於2017年,或令人誤會投訴及裁決於最近發生。

報導內容及通訊局記錄顯示,投於涉及節目中的強姦情節,而裁決亦基於內容違反《電視節目守則》關於性及暴力的規定。

然而不少Facebook流傳的帖文只附上圖片,沒有相關的報導連結或內容,帖文內容亦容易令人誤解投訴僅指「成人台有成人/色情內容」而成立,缺乏完整脈絡

資料來源

  1. Facebook用戶「Man Wai Chiu」在群組「香港抗疫關注組|排隊檢測情報交流|香港人求救互助區??」帖文
  2. Facebook專頁「香港地」帖文
  3. now成人台節目被投訴色情暴力通訊局發嚴重警告(明報),此為流動版網頁。
  4. Facebook專頁「Luke Sir 曾智華」帖文
  5. Facebook用戶「葉一知」帖文
  6. now成人台節目被投訴色情暴力通訊局發嚴重警告(明報)
  7. 2017年12月28日通訊事務管理局新聞公報
  8. 投訴個案附錄
  9. 見[8]第1頁以及第3頁「通訊局的審議」第一點。
  10. 《電視通用業務守則—節目標準》第5章第10段及第6章第13段(可參考備份網頁)。
  11. 見[8]第3至4頁「通訊局的審議」第二點,第2頁刊登了相關規定,亦可參考通訊局網站的《電視通用業務守則—節目標準》第5章第6段。
  12. 見[8]第3至4頁「通訊局的審議」第二、三及五點,第2至3頁刊登了相關規定,亦可參考通訊局網站的《電視通用業務守則—節目標準》確認這些條文。
  13. 見[8]第4頁「通訊局的審議」第四點,第2至3頁刊登了相關規定,亦可參考通訊局網站的《電視通用業務守則—節目標準》確認不得播放淫褻、極度色情的材料或令人反感的變態性行為,當中「淫褻」定義為「同時包括暴力、腐敗及可厭的意思」(見第3章17段),「極度色情」則未有定義。
  14. 見[8]第5頁「通訊局的審議」第六點。
  15. 見[3]或[6]。
  16. Facebook專頁「明報即時新聞」帖文